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,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,将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!
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!重视程度你好好掂量!
之前税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个税的工资比对起来,费劲!还得从社保局那里共享信息,现在好了,个税是自己的,社保也是自己的,比对困难?不存在的!
另外,前段时间的发改委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——发改财金〔2018〕385号,其中还有税务总局的联合署名,原来这是个伏笔。
公告里有一条说的是,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,坐飞机也将受限!
(1)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;
(2)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;
(3)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;
……
注意:不帮员工买社保?按最低标准交?不配合整改?飞机都不让你坐了!
企业负担变大,员工收入或降低!
举两个最常见的例子:
(1)在某三线城市,一家10个人的小公司,只买了一个员工最低标准的社保就可能过关了,其余9个人都没买!
在税局全面负责征收以后,你可能需要补这9个的人社保!工资社保得对应起来,并且实缴!企业社保负担或将增大!
(2)以上海为例,上海2018年最低社保基数为4279元,如果你拿8000元工资,基本上按最低交,公司承担31.4%(1343.6元) 个人承担10.5% (449.3元),个税需缴纳:300.07 最终个人到手:7250.63元
在税局全面负责征收以后,你申报的工资为8000元,可能社保就要按8000元的基数缴交,公司承担31.4%(2512元) 个人承担10.5% (840元) 个税不变
最终个人到手:6859.93元
工资越高,这差距会更明显。
但具体实施细则预计为在2018年底落实。
建 议:
1、工资比较高的员工或公司高管,尽快成立代征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,规避相应的收入。
2、 自然人税收申报管理系统尽量不要为未缴社保的人员申报工资,建议申报不用缴社保人员的工资(比如退休员工),可以减少社保的成本。
3、通过公司现金与银行两条收支来平衡企业相关数据。
具体详细规划请咨询财税经理人!